行政工作人员五严禁规定
发布时间:2007-01-25 00:00本文来源: 纪律检查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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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严禁敷衍塞责,贻误工作。
2 、严禁仗权设卡,向基层单位和管理对象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3 、严禁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。
4 、严禁权钱交易、参与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。
5 、严禁以慰问金、节日贺礼等名义收受红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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